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我校2018年度本科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即将开始。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济南校区本科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说明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
1. 全日制统招在校生;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
3.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 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 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7. 已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不可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8. 非2019届毕业生
三、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办理流程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采取学生在一个学制内一次申请并签署借款合同、银行分学年发放贷款的办法。
1. 申请贷款学生准备以下纸质材料(材料注意事项见附件1),并将所有申请材料交至学院,材料包括:
(1)本人学生证(可暂用录取通知书代替)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需复印正反两面至1张A4纸)。
(2)《山东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
(3)未成年人(截止2018年9月10日未满18周岁)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户口本索引页、户口本法定监护人页)的复印件、法定监护人签字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学生本人户口本复印页。
(4)中国银行历城支行为学生本人开设的缴费银行卡复印件。
(5)《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
2.学生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申请贷款,填写个人信息及贷款信息,其中贷款金额本科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系统中应填写本科期间所贷总额(例如:32000元或40000元)。操作说明见附件4,申请截止时间9月15日。
3.学生拍摄或扫描以下材料,生成完整清晰影像资料(影像资料要求见附件5),包括:
(1)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原件;
(2)身份证(正反两面)原件;
(3)《山东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
(4)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户口本索引页、户口本法定监护人页,法定监护人签字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学生本人户口本;
(5)中国银行历城支行为学生本人开设的缴费银行卡。
学生将上述影像资料上传至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
4. 学院初审贷款信息,收集贷款材料
学院登录中银易商国家助学贷款系统https://e.boc.cn/stuloan/初审学生贷款信息。操作说明见附件6,学院初审截止时间:9月17日。学院完整收集学生纸质申请材料,待10月份签订贷款合同时提交中国银行。
5. 学校复审贷款信息
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复审贷款信息,提交银行审核。
6. 银行终审贷款信息
银行终审贷款信息,不符合要求者,将按层级(学校—学院—学生)依次退回,学生重新提交申请,学院、学校再次审核。
7.签订贷款合同
银行审核无误后,将于10月中下旬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8. 国家助学贷款发放
国家助学贷款首批款项预计将于11月发放,其余各批次将在每年暑假结束前发放。贷款发放后将先汇至学校账户,财务部代扣学宿费后,将剩余金额发放至学生中国银行账户。
学院要高度重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建立和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档案,向学生普及国家助学贷款相关知识,开展感恩教育与诚信教育,重点关注国家助学贷款的课业学习和思想动态,切实提高学生诚信还款意识和还款能力。
学生资助中心联系电话:88365117
注:青岛校区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事宜由青岛校区学生工作组另行通知。
附件1:关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的注意事项.docx
附件2:山东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
附件3: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4:学生申请操作流程.rar
附件5:需上传的影像文件要求.docx
附件6:学院初审操作流程.rar
学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中心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