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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各学院:

      寒假将至,为把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落实落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寒假,根据《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关爱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20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帮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解决冬季春节期间生活难题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帮助返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回家

      学校开展“资助学生回家过年”活动,请各学院按照《关于资助学生回家过年的通知》(https://www.online.sdu.edu.cn/news/article-35492.html)要求,将活动通知到每一位有需要的学生,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切实感受到学校对他们的关爱。同时引导学生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确保资助资源真正用于最需要的学生。

       二、保障留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过年

      对于选择留校的学生,各学院要建立寒假留校学生日常联系制度,为他们妥善安排好寒假期间的生活和学习。有条件的学院,可通过座谈会、茶话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寒假特别是春节期间留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关怀慰问工作,让学生们度过一个温馨、充实的春节。

      三、走访慰问经济困难学生家庭

      各学院要在寒假期间,组织辅导员和学生志愿者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尤其是建档立卡学生家访慰问工作,采取集中组队、分散走访的方式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深入了解受访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受助需求,宣传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政策。为保证走访顺利开展,请各学院提前制定走访计划,做好差旅费、慰问金等项目的预算,填写《寒假走访慰问经济困难学生预算表》,电子版于1月15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济南校区学院发送至zzzx@sdu.edu.cn,青岛校区学院发送至qdxgb@ sdu.edu.cn,分别汇总后提交财务部办理慰问金借款,待寒假结束后凭《寒假家访信息记录表》和发票办理借款核销和差旅报销业务。

      家访过程中,请做好家访信息的文字和影像资料的记录、整理,在保护学生隐私的前提下,为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提供可靠的一手资料。请在3月12日前报送《寒假家访信息记录表》纸质版、电子版和家访照片、视频的电子版,报送地址:

     济南校区:学生资助中心(中心校区明德楼B217),zzzx@sdu.edu.cn;

     青岛校区:青岛校区学生工作组(青岛校区华岗苑西楼216),qdxgb@sdu.edu.cn。

      四、鼓励返乡受助学生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学校将鼓励受助学生回家乡、回母校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并在此基础上开展“资助宣传家乡行”主题征文活动,具体见《关于开展“资助宣传家乡行”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请学院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所有获得资助的在校学生,尤其是在“榜样的力量”优秀学生颁奖典礼上被聘为“山东大学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及获得返乡车票资助的受助学生积极参与资助政策宣传活动。

 

 

 

 

附件1: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送温暖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帮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解决冬季春节期间生活难题的通知.pdf

附件3:寒假走访慰问经济困难学生预算表.xlsx

附件4:寒假家访信息记录表.xls

 

 

 

学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中心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