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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8年暑假及秋季学期校内勤工助学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8年09月06日 10:08 辛莹 点击:[]

校内各有关单位:

2018年秋季学期已经开始,根据工作需要,请相关用工单位做好暑假勤工助学学生考核、报酬信息维护及秋季学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暑假勤工助学学生考核及报酬信息维护

(一)工作考核及报酬标准

请暑假期间用工的单位按照勤工助学考核相关要求,对勤工助学学生进行工作考核(注:未申请寒假勤工助学岗位的单位无须进行此项操作)。报酬核算可参考以下标准进行:对可以通过统计工时进行考核的学生,按每位学生每月满工作量600元核算勤工助学报酬,最高不超过600元;不满工作量按实际工作时间核算报酬;对难以通过统计工时进行考核的岗位可进行工作质量考评,报酬分为三档:优(600元),合格(480元),不合格(0元)。

(二)报酬信息维护程序

登录系统,点击“临时勤工助学”、 “临时用工报酬信息维护”,右上方选择“+”添加临时用工学生信息,岗位名称选择“2018年暑期临时用工”,学号点击右侧查找符号选择添加,输入学生学号,点击查找,系统检索到相应学生,点击右侧“选择”,选定该生后请按实际用工情况进行临时用工报酬信息的维护,点击“提交”完成。其他学生点击“+”依次进行维护。

用工学生报酬信息维护结束后务必仔细核对,如发现有误及时在网上进行更改,核对完成后点击左侧选择框,导出并打印本单位《用工单位勤工助学报酬信息表》(注:表格一旦导出信息不可更改,不可使用自制表格),由分管领导、经手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914日前报送学生资助中心(中心校区明德楼B217室),由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后一次性发放至学生缴费银行卡。

二、2018年秋季学期本科生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报

(一)岗位申请

用工单位通过学生管理系统进行岗位申请(系统登录地址为:http://211.86.56.236:8081/login.do)。岗位申请仅在系统中提交即可,无需再提交纸质表格。请各单位在99日前完成2018年秋季学期勤工助学岗位系统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系统操作流程:各单位凭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在“功能模块”中选择“勤工助学”模块,在左边菜单中选择“用工单位申请岗位”,点击红色“+”按钮,显示“新增勤工助学岗位”页面。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填写时须注意以下几点:

1.“岗位名称”一栏填写“2018年秋季学期校内勤工助学”,不得自行编写其他内容;

2.“岗位类别”一栏选择“固定岗位”;

3.“岗位性质”一栏根据本单位勤工助学岗位进行选择,可多选;

4.“具体用工部门”填写本单位具体用工部门名称;

5.“工作开始时间”、“工作结束时间”填写本学期用工的实际起始时间;

6.“是否限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无特殊要求则选择“否”。

7.“工作任务及要求”一栏请详细说明对勤工助学人员的要求,比如岗位要求、相关技能、所在校区、工作内容等;

其它项目按照实际情况填写,不留空白,填写完毕,确定提交即可。

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人员编制情况,结合工作实际按需设岗,不得虚报勤工助学岗位。搬往青岛校区的单位根据青岛校区通知进行申请,无需在此进行申报。

(二)学生资助中心审批

学生资助中心根据年度批复预算及用工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对用工单位岗位设置申请进行审批。请各单位于911日登陆新系统查看审批结果。

(三)学生招聘及初审

勤工助学学生招聘倡导公开竞聘、择优录用原则,各单位应优先录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招聘结束后组织学生在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学生使用原教务系统的登录名及密码进行登录),学生登录后先维护个人意向,然后选择单位进行申请,用工单位及时进行初审。

操作流程为:登录系统,点击“勤工助学”-“用工单位审批申请信息”-“待审批”,选中相应的学生,点击“审批”按钮即可。学校终审学生申请截止至918日。审核批复后,用工单位方可聘任学生上岗。

(四)用工考核及报酬发放

根据教育部要求,勤工助学固定岗报酬按月发放(暑假除外)。请用工单位按月进行考核、系统维护学生报酬信息,务必于每月30日前将《报酬信息维护表》提交至学生资助中心(通知不再每月另发),学生资助中心于次月月初发放报酬。

用工考核仍采取工时考核或工作质量考核的方式。在办公室工作的学生一般进行工时考核。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月不超过40小时。每月满40个工时的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报酬为400/月,不满40个工时的学生按实际工作量核算报酬。对不在办公室工作,如在外进行采访的记者、调研员等难以按照工时统计的岗位,可使用工作质量考评的方法进行考核。工作质量考评等级划分为三档:优(400元),合格(320元),不合格(0元)。等级评定以工作量、工作表现和工作质量为考核标准。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岗位性质自行确定本单位的考核方式,根据学生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核算报酬,确保勤工助学活动健康开展。具体考核可参照《山东大学勤工助学学生工时记录表》(附件1)及《山东大学勤工助学学生工作质量考评表》(附件2)进行。

每月考核结束后请各单位登录系统进行报酬信息维护,具体操作流程如下:登录新系统,点击“勤工助学”—“用工单位维护报酬”,会出现当前用工的学生名单,在空格处填写 “月工作量”、“报酬金额”、“评价等级”(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一、二、三级),点击右上角蓝色按钮,弹出对话框“您是否要发放所有选定记录”,点击确定即可。操作完成点击右上角黄色按钮,选择“导出汇总表”,将表格调整为合适打印模式,由单位经手人和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每月30日前提交至学生资助中心(中心校区明德楼B217)。

学生资助中心联系电话:88364385



附件1  山东大学勤工助学学生工时记录表.doc

附件2  山东大学勤工助学学生工作质量考评表.doc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中心

                                                                                                                                             201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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