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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本科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2024年05月24日 15:49  点击:[]

各学院(培养单位):

我校2024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即将进入毕业季,根据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政策及经办银行要求,在本学制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本科毕业生应进行毕业确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基本政策

1. 2020年7月,国家出台《教育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0〕4号),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作出调整,针对2020年以来新申请贷款的学生,还款政策为:毕业后5年只偿还利息,从第6年开始偿还本金及利息,还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针对2020年之前申请贷款的学生,还款政策为:毕业后5年只偿还利息,从第6年开始偿还本金及利息,还款期限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即申请贷款时确定的期限)。

2.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4〕2号),对2024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4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3.贷款学生毕业后还款期内继续在校就读(包括读研,学制延长,因休学、降级就读时间延长等情况),可提出贷款继续贴息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经办银行为其办理贷款贴息手续后,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利息由国家财政代为支付,毕业后按还款政策正常还款。

4.贷款学生毕业后还款期内,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可随时申请提前还款。

5.学生所借贷款的本息必须按还款计划按月还款,且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还清。贷款学生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如学生发生拖欠贷款本息等违约行为,全国资助管理中心和经办银行有权在不通知违约借款人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相关信息,经办银行将视违约情况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学生违约信息将被记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影响个人信用度。

二、毕业确认工作流程

因贷款经办银行系统升级原因,本次毕业确认工作较复杂,多数贷款毕业生涉及多个年度贷款合同毕业确认,2022、2023年度贷款合同需在手机银行进行线上毕业确认操作线上确认截止时间为5月31日2021年及以前贷款合同需采取线下现场面签的形式(现场面签将于6月初进行,请关注后续通知),贷款毕业生可通过手机银行查询各年度还款计划。

请培养单位统一指导2024届贷款毕业生准备相关材料。正常毕业的学生需进行毕业确认(签订还款协议),需要继续在大学就读的学生,在申请签署还款协议后还需申请继续贴息。已申请提前还款且扣款成功的毕业生,不必再进行毕业确认。

1.申请签署还款协议

所有签署贷款协议时填写毕业时间为2024年的学生(包括目前待定毕业的学生)都应进行毕业确认,签署还款协议。前还款成功的学生可不进行毕业确认。

1)需线上毕业确认的贷款合同年度,请通过手机银行进行操作;

2)需线下毕业确认的贷款合同年度,请参加现场面签(银行将于6月初进校园集中面签,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后续通知),准备并携带资料: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还款的中国银行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开通中国银行手机银行。

2.申请继续贴息

需要继续在大学就读的学生,在申请签署还款协议后还需申请继续贴息。包括以下四类情况:继续攻读研究生(含长学制由本科转为研究生阶段)、休学、降级(含校内延期)、转专业学制发生变化。

1)学生本人向学院提供继续在高校就读的相关信息。继续读研学生需告知学院研究生录取学校、研究生学制及研究生预计毕业时间,并提供研究生录取公示网址或其他相关证明;休学、降级、学制延长学生需告知学院预计毕业时间。

2)学院核实学生提供的继续就读信息,填写《2024届国家助学贷款本科毕业生继续贴息证明》,负责老师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以学院为单位于530日前将纸质版贴息证明报送至中心校区明德楼B217,并将EXCEL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zx@sdu.edu.cn,用于贴息审核和现场面签。

3)需线上申请贴息的贷款合同年度,请通过手机银行进行操作,线上申请时需上传培养单位开具的贴息证明,请联系培养单位获取签字盖章电子版,线上贴息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4)学生现场与贷款银行面签(银行工作人员拟于6月初进校园集中面签,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需学生本人携带的资料: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还款的中国银行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开通中国银行手机银行。请学生务必提前准备好。

如学生错过集中面签,请提前向学院报备后,到中国银行济南历城支行(济南市历城区花园路84号)进行面签。请错过集中面签的学生,务必在20246月25日前完成以上所有工作,7月1日后银行系统将默认学生贷款进入还款期。

三、贷款毕业生档案建设及诚信教育

1.贷款毕业生档案建设。为做好贷后管理工作,学院应建立健全2024届贷款毕业生信息档案。请各学院组织所有贷款毕业生如实填写《山东大学校园地贷款毕业生信息档案表》,电子版请于6月20日前发送至zzzx@sdu.edu.cn。培养单位在学生毕业后15年内妥善留存建档,学校将定期检查学院档案

2.贷款毕业生诚信教育。为有效预防我校学生贷款逾期现象的产生,各学院应加强贷款毕业生离校前的诚信教育,将诚信教育融入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毕业班辅导员应结合学生生活、就业等实际情况,与全部贷款学生进行一次诚信教育谈话,告知贷款学生还款知识、贷款违约后果等,使诚信理念深入学生内心,毕业后自觉履行还款义务。

3.建立贷款毕业生沟通机制。通过电话、QQ群、微信群等多种方式与贷款毕业生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以学院勤贷助理为主,与贷款毕业生定期取得联系,开展还款咨询服务,提醒学生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4.提交相关图片资料。请学院将毕业生档案照片、诚信教育谈话照片、QQ群交流截图等图片资料各选2-3张于6月20日前发送至zzzx@sdu.edu.cn。

联系电话:

学生资助中心0531-88364385,

中国银行济南历城支行0531-58526562

注:威海校区、青岛校区按校区通知执行。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中心

20245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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