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困 · 励学 · 厚德 · 强能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及寒假本科生勤工助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3年02月09日 09:20  点击:[]

校内各有关单位:

2023年春季学期已经开始,根据工作需要,请各有关单位做好春季学期校内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及寒假勤工助学报酬信息维护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春季学期固定岗位申请及报酬信息维护

1.固定岗位申请

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的长期性岗位,类别涵盖助管类、技术类、调研类、宣传类、助教类等。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人员编制情况,结合工作实际,按需申请,不得虚报岗位。岗位申请需通过本科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bkzhgl.sdu.edu.cn进行,申请时间截至219

2.学生资助中心审批

学生资助中心根据本年度财务批复预算及用工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全校各单位岗位申请情况进行审批。请各单位于222之后登陆系统查看审批结果。

3.学生招聘及单位初审

各有关单位招聘勤工助学学生倡导公开竞聘、择优录用原则,应优先录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招聘结束后组织学生在系统中进行申请并及时初审。学校终审学生申请时间截至33

4.用工考核及报酬信息维护

根据教育部要求,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考核及报酬发放为每月一次(寒暑假除外)。请用工单位按月进行考核、维护学生报酬信息,并于每月30前报送《报酬信息维护表》(通知不再每月另发),学生资助中心于次月月初发放报酬。

用工单位根据岗位性质采取工时考核计酬方式。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请各单位做好勤工助学学生的工时记录,核定勤工助学工作量,填写备存《山东大学勤工助学学生工时记录表》、《山东大学勤工助学学生工作质量考评表》,建立勤工助学岗位管理档案。

每月考核结束后请各单位登录系统进行报酬信息维护,导出报酬维护信息表,由单位分管领导及经手人签字、盖章后,于每月30日前将签字盖章的扫描件发送至学生资助中心邮箱zzzx@sdu.edu.cn(无需报送纸质版)。

二、春季学期临时岗位申请及报酬信息维护

临时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可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各单位有重大、紧急或临时性工作事务需要学生协助时,可根据情况在系统中申请临时勤工助学岗位。在系统中申请完成后,导出《山东大学学生勤工助学临时用工申请表》,由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至少于用工前三天将表格扫描件发送至zzzx@sdu.edu.cn(无需报送纸质版),学生资助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用工。

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月不超过40小时。临时工作结束后根据学生实际工作时间核算勤工助学报酬,并通过系统维护学生报酬信息,导出表格后由单位分管领导及经手人签字、盖章,将扫描件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邮箱zzzx@sdu.edu.cn(无需报送纸质版)。

三、寒假勤工助学考核及报酬信息维护

请寒假用工的单位按照勤工助学考核相关要求,对勤工助学学生进行工作考核,未申请寒假勤工助学岗位的单位无须进行此项操作。

请各单位登录系统维护学生寒假勤工助学报酬,导出报酬维护信息表,由单位分管领导及经手人签字、盖章后,于228日前将扫描件发送至学生资助中心邮箱zzzx@sdu.edu.cn(无需报送纸质版)。

勤工助学工作是学校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是开展劳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三全育人的有效平台。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开展各项工作,做好对聘用学生的岗位培训和工作指导,规范勤工助学工作程序、资金管理、信息管理、人员管理,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落实育人职责,培养学生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进取精神,让学生在工作实践中锻炼成长,确保勤工助学育人实效。


联系人:李薇,联系电话:88365117

青岛校区、威海校区各单位请根据校区通知执行。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中心

202329


上一条:关于举办2022年度山东大学自强之星校级终评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山东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社会实践资助额度分配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