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大力开展2022年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18号)文件要求,为提高大学生的诚信意识、风险意识和感恩意识,增强他们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提升资助育人工作成效,学校决定在全体学生中广泛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把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生资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加强对受资助学生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励志教育,提高他们的诚信意识、风险意识和感恩意识,引导他们珍爱信用,理性消费,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观,增强当代大学生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
二、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突出育人导向,丰富活动内容
密切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班级建设、学生社团、学生社会实践等活动,利用5月—6月,在学校和学院两个层面集中开展“诚信教育宣传月”活动,其他时段各学院(培养单位)自主开展。
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开展国家助学贷款诚信还款知识宣讲、金融知识竞答、“解忧杂货铺-诚信百宝箱”、“诚信—绿色”环保倡议活动,利用新媒体普及推送预防金融诈骗、电信诈骗和违法高利贷等相关知识,后期将在山东大学学生资助中心官方微信(微信号:sduzzzx)发布,请发动学生积极参与。
各学院(培养单位)要将诚信教育与育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通过举办专家讲座、图片展、知识竞赛、舞台剧、征文比赛、演讲比赛、评选诚信自强之星等活动,精心策划开展具有本院特色的资助诚信教育活动。
(二)创新工作形式,抓住关键节点
各学院(培养单位)要结合实际,创新方法、注重实效,有效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抓住学生离校前、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和还款手续时、开学前、报到后等关键时间节点,对广大学生进行诚信及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广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政策。
(三)融入日常管理,确保活动效果
要将诚信教育、感恩教育、预防诈骗教育、远离不良贷、套路贷警示教育融入学生日常管理,使诚信教育入心入脑,有效将教育成果转化为大学生的自觉素养与行为,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和契约精神。要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努力做到早防范、早教育、早发现、早处置。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各学院(培养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诚信教育对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订具体可行的活动方案,积极营造诚信为荣、失信可耻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积极发动,充分动员
各学院(培养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努力做到全员参与,使诚信教育活动覆盖到每一位受助学生,将活动办得有广度、有深度、有号召力、有社会影响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认真总结,按时报送
各学院(培养单位)要对活动开展的效果进行评估,认真总结经验,于6月20日前将总结表及活动新闻稿链接、图片、视频等资料(包括表格电子版及纸质版盖章签字后的扫描件)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邮箱zzzx@sdu.edu.cn。
联系方式:
学生资助中心88364385,88366171。
注:威海校区、青岛校区请按校区通知执行。
党委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中心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