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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返乡路费的通知

2023年12月21日 08:44  点击:[]

各学院(培养单位):

寒假将至,学校将开展“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返乡路费”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23年认定的济南校本部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本科学生中,因经济困难无力购买返乡车票的学生,优先资助特殊困难学生中家住偏远地区、路费较高的重点保障对象(重点保障对象为全国学生资助中心发布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特困救助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等,名单已于9月中下旬发给学院)。

二、资助标准

学校对资助对象返乡提供一定补助。补助以学生从济南至本人家乡所在省份的省会、自治区首府或直辖市乘坐火车(普快)的学生票价(单程)为依据核定金额。

三、资助流程

1.学生申请。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同学请于2023年12月31日前登录本科生综合管理系统(学生在线网站→快捷方式→本科生综合管理系统),进入“应急救助”模块,选择添加项目——“返乡路费补助”,填写申请信息。

2.学院(培养单位)审核。学生申请结束,请学院(培养单位)登录本科生综合管理系统,进入“应急救助”模块,结合学生的困难程度、返乡路程(学生填写的“家乡所在省份”是否准确)等进行初审,选择审批金额。学院(培养单位)审核后导出汇总表,由学院(培养单位)副书记签字加盖公章,于2024年15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及扫描件发送至学生资助中心邮箱zzzx@sdu.edu.cn(无需报送纸质版)。

3.学校审核。学生资助中心在学生申请、辅导员审核、学院(培养单位)审核基础上核实学生申请信息并决定最终资助金额。核实无误后,将学生返乡路费资助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培养单位)广泛宣传,引导学生如实准确填写信息,确保资助资源真正用于最需要的学生

联系电话:0531-88365117

威海校区、青岛校区的学生以所在校区通知为准。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中心

202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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