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和经办银行工作安排,兹定于6月15日(周四)举办2023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本科毕业生还款协议及贴息申请签订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在当前学制内获得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应届毕业生,必须签订还款协议,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注:提前还款已成功的学生不需参加此次签订会。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
详见《2023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签订还款协议安排表》
三、会议要求
1.学生需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照片页及详情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还款银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及银行卡统一复印在一张A4纸上)、手机(需能登录使用手机银行)、黑色签字笔。
2.除学校组织统一的提前还款外,自行申请办理提前还款的学生需将贷款结清截图提交学院,签订会上由学生资助中心和银行统一登记。
3.请各学院指定一位资助工作负责老师或勤贷助理,认真组织本学院所有符合要求的贷款本科毕业生按时参加签订会,并到场负责场内秩序维护及本学院签约材料的收集整理,请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于6月12日前发送至zzzx@sd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中心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