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兹定于6月4日-5日举办2018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协议及贴息申请现场签订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1. 在当前学制内获得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而非生源地贷款的应届毕业生(名单见附件1),必须参加会议并签订还款协议,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2. 部分研究生本科期间已签订还款协议及展期协议,若目前贷款展期到期,可直接按照前期签订的还款协议进行还款,无需再次签订;
3. 提前还款已成功的学生不需参加此次签订会。
二、领取材料并核对信息
请学院派人持学院证明于5月28日—29日至学生资助中心(中心校区明德楼B217)领取材料,将材料尽快发放给学生本人,督促学生核对信息。根据银行要求,学生不得提前在还款材料上面签字,应在还款协议及贴息申请签订会现场由银行人员组织面签。核对信息包括:
1. 核对类别及份数。继续攻读学位学生应签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一式三份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一式两份;其他贷款毕业应签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一式两份。
2. 核对内容。学生应重点核对姓名、贷款金额、还款账户、还款起止时间等。贷款学生在毕业3年的宽限期内只偿还贷款利息,从第4年开始偿还本金及利息,13年内还清全部本息。
如还款协议及贴息申请书中出现信息错误,由学院统一联系学生资助中心修改。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详见《2018年贷款毕业生还款协议及贴息申请签订安排表》(见附件2)
四、会议要求
1. 学生需带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都需复印)、还款银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及银行卡统一复印在一张A4纸上)、黑色签字笔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
2. 除学校组织统一提前还款外,自行去银行办理提前还款学生需将《贷款还款回单》复印件交给学院,签订会上由学生资助中心统一收集。
3. 请各学院贷款工作负责人及毕业班辅导员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学院所有符合要求的贷款毕业生按时参加签订会。未签订协议的毕业生不得办理离校手续。
附件.rar
学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中心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