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7年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的通知
各学院:
2017年新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已盖章生效,请以学院为单位领取贷款合同,尽快发放至学生本人。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是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凭证,请提醒学生妥善保管。
领取时间:4月16日前
领取地点:中心校区明德楼B217
学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中心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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