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2018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教助中心【2018】2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8届生源地助学贷款本科学生毕业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解读
1. 毕业后离校就业。学生自毕业当年起,开始偿还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自毕业第4年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2. 继续在校就读。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位、留级、休学、退学、转专业等原因导致毕业年份与办理贷款时毕业年份不一致,请于8月31日持就学信息变更证明材料(继续攻读学位持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学校盖章的书面证明)、身份证到生源地县资助中心申请变更就学信息,生源地县资助中心受理后为您变更还款计划,继续在校就读者可享受在校期间财政贴息。
3. 提前还款。如果经济情况允许,学生可以到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一次性还清或部分还清贷款本息,每天都可申请提前还款(特殊情况除外),系统将根据申请时间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和利息金额。
4. 贷款逾期。学生出现违约情况,违约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会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直接导致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个人信用受损,对于将来办理个人信贷(信用卡、车贷、房贷等)业务及个人事业发展会产生不良影响。
二、学院核对贷款毕业生名单
1.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导出的国开行生源地贷款毕业生名单见附件1,请学院核实名单中学生是否2018年毕业,摸清学生转专业、学制变化、延期毕业、降级等特殊情况,将表格后两项补充完整,于4月16日发送至qindai@sdu.edu.cn。
2.其他非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度贷款,经办银行一般为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江西省农村信用社、福建农村信用社等其他金融机构。因生源地助学贷款为学生在家乡自主办理,学校不掌握贷款学生准确名单及信息,请各学院认真对本学院生源地贷款学生毕业情况进行摸底,确保毕业前的还款教育不漏掉一名学生。
三、学生毕业确认
1.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
(1)在线毕业确认。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网站(https://sls.cdb.com.cn/),先更新个人信息,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在线确认截止时间为4月30日。
学生应核对并完善“通讯信息”、“就学信息”、“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其他信息”中的各项内容,每一项务必真实、准确填写。
特别提醒:
a. QQ号码、手机号码、家庭电话等标有“*”内容必填;
b. 继续读研的学生在“就业信息”一栏中填写升学学校信息;
c. “联系人信息”一栏填写非学生本人的信息(如父母或其他亲属);
d. 如毕业确认后又变更了联系方式,请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更新,以便学校、县资助中心和银行与学生保持联系,避免出现贷款逾期,造成个人信用损失。(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2)
(2)现场毕业确认。现场确认由各学院自行组织,5月30日前办理结束。办理时,每一名生源地贷款毕业生都需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中“借款人签字”处签字按手印,同时学院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须知》(附件3)向学生讲解还款政策,办理结束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由学生保留,不再回收。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已由学生资助中心统一打印,请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13日前至学生资助中心(中心校区明德楼B217)领取。
2. 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
学院督促贷款毕业生与家乡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做好毕业确认相关工作,提醒学生按时还款,还款过程中出现任何疑问,及时联系家乡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档案建设及诚信教育
1. 档案建设。为做好贷后管理工作,学院应建立健全2018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档案。请各学院组织所有生源地贷款本科毕业生如实填写《山东大学生源地贷款毕业生信息档案表》(附件4),并妥善留存建档,学生资助中心将定期检查学院档案管理情况。
2. 诚信教育。为有效预防学生贷款逾期现象的产生,各学院应加强贷款毕业生离校前的诚信教育,将诚信教育融入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毕业班辅导员应结合学生生活、就业等实际情况,与学生进行一次诚信教育谈话,告知贷款学生还款知识、贷款违约后果等,使诚信理念深入学生内心,毕业后自觉履行还款义务。
3. 建立贷款毕业生沟通机制。通过电话、飞信群、QQ群、校友录、人人网、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与贷款毕业生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以学院贷后助理为主,与贷款毕业生定期取得联系,开展还款咨询服务,提醒学生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4. 提交相关图片资料。请学院将签署后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照片(有单份材料的特写照片及多份材料扇形排列照片)、毕业生档案照片(有单份材料的特写照片及多份材料扇形排列照片)、诚信谈话照片(可体现谈话主题)、QQ群交流截图等图片资料各选2-3张于5月30日前发送至qindai@sdu.edu.cn。
附件.rar
学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中心
2018年4月9日